分析通知前先看看这几天说的最火的高企改为“常年申报、分批评审”,高企申请需要纳税申报表作为佐证材料,企业汇算清缴至少是5月30日之后(而高企材料财务数据是贯穿始终,与研发活动、高企收入、成果转化等材料都有密切联系),高企工作指引又明确规定各省上报备案的时间应在11月底前,还要预留专家评审、省认定办抽查等,这样掐头去尾注定申报高企是忙碌的,紧凑的,所谓常年申报也无非今后通知发早点(在目前高企办法和指引没修改,材料已经非常程序化也无所谓),因此最终整理、组装材料还是只有短短的1到2个月,非财务数据材料一定要在通知出来前准备。言归正传,打算申报高企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对照着通知划划重点,比较下变动(在不变中看变动是看高企申报要求的最好思路),只有读懂通知,才能了解制定政策者的本意,申报材料更好的迎合政策。
今年通知最大特点是借助数字化场景应用,原来材料要求都做到“企业培育”场景中,通过一步步场景导航指导企业自评、了解认定条件、条件解读、材料要求、常见问题解答等,极大的方便企业组织材料(当然前提是企业能成功的找到入口),然后不需要企业提交纸质材料了。通知归纳起来是只有一个截止时间(1批);高企认定主体资格和条件严格按照办法和指引要求,不额外附加其他条件;对企业承诺采信被提高的前所未有的高度;首轮未通过企业可以复评,复评有异议还能申诉;高企推荐是三部门(科技,税务,财政)共同的事情。
开始涂鸦了 (黑色字是通知原文,蓝字和截图是涂鸦)。
关于组织做好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高新技术企业管理机构(不含宁波):
规范了原来市(县、区)层面负责高企推荐机构的称呼,把原来各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小组称呼都改为管理机构,符合了原来工作指引的架构精神(按工作指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小组就到省层面,市、县、区就没认定职能和架构)。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规定,为组织做好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没出新的指导性文件之前,一切的通知、评审、组织材料依据和原则是《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某些地方额外加的条件都是不合规的。
一、申报对象
(一)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浙江省居民企业;
注册一年:非一个会计年度,按条件理论上只要从企业注册成立开始算(按营业执照上成立时间)到申报通知截止时间为止满足365天就可以,但是如果结合工作指引中对于科技人员的时间要求(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上年度下半年注册的企业会因为科技人员不符合条件会被否决。
居民企业:申请认定的企业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并不是平时理解的企业概念,它指的是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对于浙江省认定办来说就是浙江省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你没看错事业单位也可以申请高企。同时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予认定,因为其不适用所得税法。
(二)2019年认定的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其证书有效期至2022年,可按本通知规定再次提出认定申请。
同志们,不要再提高企复审了,那是老办法的概念,现在认定高企不管原来是老的还是新的,都是认定高企。根据管理办法第九条 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因此2019年认定并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的企业,今年要参加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才有可能继续获得高企资格。同时第十条又规定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日所在年度起享受税收优惠,可依照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收优惠手续。因此高企的有效期和享受税收优惠的时间其实是不完全重合的,比如2019年认定的高企颁发证书会是11月左右,企业享受税收的时间段是2019、2020、2021年完整三年,而高企有效期则在2022年11月失效,但是如果今年通过高企认定,则不影响其获得今年整年的税收优惠,但是如果不参加重新认定,虽然有效期到2022年11月但是2022年1到11月还是不能享受税收优惠。
二、申报时间及程序
(一)企业申报
企业须于7月31日前登入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qyyffw.kjt.zj.gov.cn/fwzxpc/),通过“企业培育”场景进入“高新技术企业业务入口”,按照“申报指引”完成高企申报。
企业注意了要7月31日完成上报,具体各市、县、区有可能根据具体工作安排再提前,开发的非常棒的一个应用场景系统,按这场景大部分企业稍微用心点基本都能独立完成,是要饿死中介的节奏,唯一缺点就是导引入口不够清晰,名字还不够土和明了,企业一下不一定找得到或去看。考虑到今年这个第一次用,我简单走下流程,第一步按通知要求输入网址,显示下图
在上图你可以找到每个条件的解读、佐证材料示范、常见问题解答
企业场景都复习好,了解好政策后开始进入正式填报页面
上传的材料非常关键。1.在不超过容量的前提下力求清晰;2.不要颠倒扫描,你很难指望哪个专家在那么繁重的评审任务中把你文件下载下来重新翻转图片顺序后再看;3.严格按照申报书中各种汇总表或编号的顺序按顺序编制对应图片编号、按顺序上传,看到太多的专家找不到材料而认为没有的结论;4.不要漏传,缺页,特别是财务和检测报告中的关键指标页。
(二)地方审核
各地方高企管理机构须于8月31日前通过“科技企业成长在线”治理端驾驶舱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会同相关部门审查是否发生过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将《推荐汇总表》及守法规范证明材料加盖地方高企管理机构印章或科技、财政、税务三部门印章后,在线提交至省高企认定办。
务必注意8月31日是认定办上报的时间,不是企业截止时间。今年对企业材料审查全部在网络上进行,额外增加了个要求,守法规范证明材料要求加盖地方高企管理机构印章。
三、申报注意事项
(一)企业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提交的材料须清晰完整,按规定签名、加盖企业公章。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对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后上传。
今年通知里没有了企业申报材料要求,大家务必要按照上图中的中的“高新技术企业辅助申报”场景提示进行整理,还要注意一些细节,比如今年虽然没有纸质材料要求,但是为方便专家察看,页码还是要编写起来,目录也要做起来。
(二)根据《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实行告知承诺制,企业可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申请。
按科技部那个文件意思,就是今后申请高企,营业执照和知识产权证件通过企业按格式承诺文件的形式承诺后就可以不用提供相关材料,但是考虑到评审时还是会核对,然后用承诺制也不方便专家核对,建议大家不要做第一个吃螃蟹的,还是老老实实按往年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而且这些佐证材料都是现成的不复杂。
(三)首轮评审未通过的企业,如需参加复评的,可通过“企业培育”数字化场景,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申报材料,按照系统指引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复评申请。未通过复评的企业,如符合异议申请条件的,可按照系统指引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处理申请。
第一次未通过有补考机会
(四)企业可通过“企业培育”数字化场景查询各地方高企管理机构信息,咨询相关政策要求。任何以承诺为企业通过评审或认定为由诈骗钱财物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企业需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高企认定是资格认定而不是择优选拔,俗称的达到70分以上就万岁,不像项目申报是属于择优选拔,你不但要说明“自己行”,同时要证明比“别人行”。而且在数字化场景下组织材料也相对简单,历年通过率也比较可观,所谓的必过承诺也就欺负企业不知道申报流程。
四、工作要求
(一)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管理数字化改革,实现全生命周期电子化管理,严禁各地收取企业纸质材料。各地方高企管理机构应引导企业运用“企业培育”数字化场景的“政策告知”“智能评测”“辅助申报”“云端培训”等功能模块获悉申报信息、测评认定条件、编制申报材料、熟知申报要求。
一切通知、精神尽在场景,而且里边还有网络讲解视频,从此告别频繁奔波参加培训会。
(二)各地方科技、财政、税务等部门应加强联动,完善高企申报审核协调机制,共同开展企业申报信息的形式审查,严把企业质量关。加强与同级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及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统一为企业核查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开具无违规证明企业不用再跑了。
(三)各地方高企管理机构应狠抓“科技惠企政策十条”等扎实落地,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合同登记所得税减免等普惠性政策落实,让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对通过评审且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可先行给予财政奖励。
今年是政策落实年,企业只要符合政策不要怕政府不落实,关键要扎实好基础认定材料,不要弄虚作假。
(四)各地方高企管理机构应加强高企申报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主动会同纪检监察机构加强申报全过程监察,确保申报工作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任何行政行为这样写都不会错
上述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兜底话。
好清爽,没附件了,原来附件都跑到场景应用里了。
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6月16日
番外:今年高企申报通知中认定条件没放,相关的政策解读场景里都有了,有的特别额外的注意点这里就不写了,大家可以参看往年的文章或云端视频,只要高企办法和指引没变化,除了对具体材料整理每年可能有细节变动,对于条件的细节和注意点一般不会有变动的。